作为公司的战略管理行为,投资者关系管理(IRM)是指公司(特别是上市公司和拟上市公司)与公司的股权、债权投资人或潜在投资者之间的关系,具体是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以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最终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IRM最初是在1953年,由通用电气公司主席罗弗·克迪纳为规范上市公司与投资者的关系而提出来的。此后,发源于发达国家资本市场的IRM理论也经历了一个逐渐成熟的认知过程。1969年,美国成立了投资者关系协会,英国、加拿大、德国、法国、日本等国纷纷效仿。1990年,国际投资者关系联盟应运而生,时至今日,该联盟已经吸引数十个国家加入,联盟成员数量不断增长。
投资者关系管理具有重要价值,最基本的一点就是建立公司对外披露,以提高融资能力和融资规模,为改善企业运维环境创造条件。此外,良好的投资者关系也有利于管理预期和经营平滑波动,提升公司无形资产价值,并使其产生综合效益。对于私募行业而言,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日常工作的一项重点。其核心就是展示和沟通,目的就是让投资者有知情权,维护公司形象,并且在实际业务中也常常要去配合客户资源开发、基金路演推介等基本活动。
值得注意的是,新形势下投资者关系正在出现许多新的变化和发展趋势。从政策端来讲,新《证券法》于2020年正式实施,创业板也不断深化改革,且都将投资者保护提升到了一个新高度;去年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进一步对IRM作出了规范,其中,明确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定义、适用范围和原则,增加和丰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及方式,ESG信息被纳入沟通内容,也更加强化上市公司“关键少数”的主体责任。从业务环境来讲,随着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普及,一个很明显的特征就是与投资者沟通的效率要求越来越高、线上的投关服务需求增多,加之日益复杂的媒体舆论环境,IRM从业者往往要具备更多综合能力。
因此,面对新变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应与时俱进,不断优化。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适应时代发展需求,丰富IRM的内容领域。除了传统的电话、传真、邮件和线下路演等信息传播渠道,还应新增新媒体平台,凸显活动的活泼性;并结合市场变化及时输出公司相关的优质传播内容,引导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对公司的兴趣。主题内容要与官方和社会主流发展理念一致,例如当前应增加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ESG)信息的披露,进一步强化合规管理等,以增强投资者尤其是长期机构投资者对公司的认同感。
二是根据自身股权结构特点,对各类投资者进行分类管理,制定有效策略。从公司所在行业和服务对象出发,开展对个人投资者、企业法人投资者以及专业机构投资者的分类研究与分析,明晰各类投资者的投资行为和需求,制定差异化的投资者关系管理策略。例如,对于个人投资者,要发挥网络新媒体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便捷性,满足个人投资者需求,并提高公司声誉和品牌影响力;对于企业法人投资者和专业的机构投资者,应当更加积极地采取主动型的IRM方式,开展路演、投资者见面会、投资者调研等方式,增强互动沟通,便于其获取公司信息并理解战略发展方向,增强其对公司战略方向的认同感。此外,对于一些上市公司而言,还应主动加强与分析师的沟通与接触,充分发挥分析师的信息中介作用,例如要积极、主动做好与分析师的沟通和交流,及时跟踪并建立分析师数据库,关注其发表的研究报告内容及其对公司的评级,积极对其研究报告进行有效反馈,合理合规地引导分析师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
三是利用科技赋能,提高IRM成效。过去相当长一段时间,许多公司的IRM工作普遍繁杂低效,并且多数侧重于信披、监管以及舆情等相对较低层次的常规服务,相关管理者很难基于这种被动型的管理状态做到精细化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并获得积极反馈。事实上,目前有些发达经济体的上市公司正通过利用大数据分析及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深入开展投资者调研,根据不同投资者各自相异的特点和需求,提供差异化、个性化、精准化的管理服务,进一步提升IRM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通过科技赋能和对数据的积累、分析及挖掘,这些公司能够对投资者关系进行主动管理,最终实现了对IRM工作的高效重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