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在开曼群岛司法管辖区运营的受监管实体须遵守开曼群岛金融管理局(CIMA)新实施的内部控制相关规则。 这些规则已于2023年10月14日生效,旨在增强企业的经营诚信,保护客户资产,维持精确的记录保存,并确保产生可信的财务、运营和监管报告。

该条例规定了受监管实体为满足内部控制要求而必须遵守的五个基本组成部分。 实体必须解决业务连续性、客户资产保护、记录保存、报告和相称性等问题。 业务连续性措施确保在出现意外事件期间企业运营不间断。 保护客户资产需要强有力的控制措施,而准确保存记录则是遵守法规的关键。 可靠的财务、运营和监管报告必须准确反映实体的业绩和遵守法律的情况。 这些规则的应用情况考虑了每个实体的独特性和风险状况。 由于受监管实体的规模、复杂性、结构、性质和风险状况各异,因此在实施过程中需要进行相称性评估,将所有这些因素考虑在内。 不同的实体类别,甚至同一类别中的不同实体,在实际应用上都可能存在很大差异。

在开曼群岛的投资基金领域,内部控制规则适用于Main-Feeder基金结构中的主基金。 此外,如果特拉华州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此类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则其也有责任确保遵守这些规则。 当局建议聘请开曼群岛当地服务商,因为他们对开曼群岛公司治理制度有更深入的了解。

CIMA注册基金内部审计条例

除一般内部控制要求外,CIMA还实施了有关注册基金内部审计的具体规定。 其中一项条款规定,注册基金必须安排由CIMA批准的审计师对其账目进行年度审计。 这些经审计账目以及基金年度申报表(FAR)必须在财政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提交予CIMA。

在获得CIMA批准后,基金运营商或指定服务提供商可选择申请注册基金的审计豁免或延期。 值得注意的是,存在欠费或经审计账目并不妨碍基金提交当年的经审计账目。

CIMA强调对运营注册基金的实体进行定期内部审计的重要性。 在包括有限合伙人(LP)和普通合伙人(GP)的基金结构中,内部审计的责任通常由管理团队和董事会承担。 该审计的主要目的是帮助管理层评估其控制和基础设施的强度,同时顾及其业务的性质和规模。

开曼群岛基金的内部审计报告一般采用标准化结构。 通常包括导言,概述审计目标、范围和方法论。 执行摘要概述了主要调查结果、建议和重要意见。 详细的审计结果和建议部分对审计结果进行了全面分析,包括已发现的控制薄弱环节和改进建议。 报告最后简要概述了审计结果和所需采取的后续行动。 报告还包括附录,其中包括额外的支持文件,例如审计测试流程、样本核对表和相关监管指南。

备注:

请注意,本文提供的信息基于最新的可获取数据,可能会有变动。 如需获得更详细和最新的信息,强烈建议参考CIMA官方指南或寻求法律专家的建议。 通过遵守CIMA规定的内部控制和审计要求,开曼群岛的受监管实体可增强其运营韧性,保护客户利益,并持续符合监管标准。